今年以来,榆林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全市旅馆业建设实际,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旅馆业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建设,发挥了显著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全市共有旅馆业2009家,联网率达100%,总床位数87630个,上传率达到了90%以上,日上传人数30000至40000人左右,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网上逃犯289人(其中2010年抓获167人),破获各类案件386起(其中:15名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23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嫌疑人,27名抢劫犯罪嫌疑人,28名涉嫌经济诈骗犯罪嫌疑人,其余为故意伤害、盗窃等案件嫌疑人),收到锦旗42面、感谢信26封、一人被市局党委记三等功。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信息系统建设顺利进行。
在“信息化”工程建设之初,市局就将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建设项目摆上日程。特别是市局党委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作为推动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的“龙头工程”和“示范工程”,纳入市局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治安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发挥作用,建立“情报主导警务,信息指导打击”的新型勤务模式。市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希红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实际,领导小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重新制定了建设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标准,设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逐级明确了任务、目标、措施、责任。治安支队采取召开全市治安部门负责人会议、走访座谈、督导检查等方法,强力督导各县(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正确引导和督促,从市局到县(区)层层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限,强化组织和人员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处罚违规经营活动。
针对系统建设与应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把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进系统建设应用的重要手段,通过三个层面的检查推进系统应用工作,效果显著。一是统筹安排,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治安支队检查并走访旅馆980家(次),发整改通知书366份,出动警力284人次,处罚旅馆312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6处,处罚62家,取缔无证经营旅馆48家,现场解决系统存在问题的旅馆业182家,责令办证164家,有效维护了全市旅馆业的经营秩序。
采取支队领导分片包干的办法,到各县(区)开展检查督导,加强对屡次考核排名列后的重点治安大队的检查指导,现场督导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原有在全市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已经跃升全市排名靠前的位置。二是自查自纠,全面督导辖区系统建设。有效发挥基层治安大队的监督检查作用,各县(区)治安大队认真分析辖区旅馆业信息系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由辖区派出所 “一把手”亲自进行动员部署,治安大队进行实地检查和网上监督,及时解决辖区旅馆业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指导。全市开展信息化建设,给旅馆业信息系统建设带来了强劲的动力,治安支队充分利用系统监控的有效手段,对系统后台出现“飘红”的旅馆业单位,制定了监管措施。明确辖区旅馆业单位一天未传信息的,由所属派出所负责临场检查,监督整改;两天未传的,由治安大队负责检查,临场监督整改。对因系统信号和硬件设备运行不良导致发生问题的,由治安支队协调相关网络运营商和系统维护单位进行维修调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旅馆业单位违规经营,延迟或不传信息的,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对姑息迁就的责任单位上报市局给予通报批评。各治安大队对旅馆业单位分别采取了不安装信息系统设备必须立即予以停业、增加检查频次、现场监督登记传输等一系列超常举措,目前,系统数据上传率和利用旅馆信息系统抓获网上逃犯获全省第一。
三、强化通报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
市局实行“月通报、季累计”制度,工作以来,发通报9次、出信息18次,简报6次,督促各县(区)治安大队落实对旅馆业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实行月通报制度。针对当前基层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治安支队每日进行网上监控,将各治安大队落实指标综合下发各治安大队每月进行通报,使各治安大队能够随时了解本辖区情况及在全市所处的位次,自行采取措施提高效率,有效防止问题积少成多,影响整体工作,按照市局考核标准,实行各治安大队考核排名。对存在监管不力,影响指标的治安大队给予通报批评,由市局考核按标准予以扣分。二是实行领导问询制度。按照市局绩效考核分组设置,排名最后一位的治安大队到支队说明原因,递交书面整改措施备查。实行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各治安大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四、强化业务培训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和专管民警业务能力。
市局治安支队通过深入基层的检查指导和调研,针对信息系统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系统应用不熟练等情况,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贯彻始终。一是由治安部门领导和专管民警开展培训。治安支队分别邀请公司技术人员和旅馆业信息系统客服单位协助对各治安大队主管领导和专管民警进行培训,并通过设置实战培训演练科目,受训人员逐个上机操作,以此提高应用能力。二是按照上级部门培训演练模式。分别对辖区分管民警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对系统操作不熟练的,由治安大队进行调整。三是由县局和派出所组织旅馆业单位前台服务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操作技能。对不能熟练进行操作,或不按照规定录入住宿数据的人员,由派出所作出调整撤换意见,继续培训教育,全市共集中培训87场、10421余人次,其中培训民警412人,旅馆业主和前台录入人员6784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各层面人员的系统应用能力。
五、强化设施设备管理,积极发挥信息系统实战效能。
一是积极解决部分地区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影响传送的问题。治安支队直接与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建立了联系制度,随时保持信息沟通,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基层派出所,及时沟通,解决专业技术问题。同时,还通过调研,提出了临时解决信号较弱的具体办法,已通报各治安大队执行。二是随叫随到,全面做好系统客户服务工作。治安支队与北京博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门的沟通,全面做好系统运行的客服工作,保障上门服务的时间和服务质量,做到城区以内旅馆业单位报修申请报修半小时内上门服务;其它城乡以外不超过3小时。三是深入动员采集录入设备安装使用。治安支队着力解决系统建设中图像数据采集不全的难题,组织各治安大队加强检查督促,着重解决设备安装和信息不畅问题。治安支队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监控中发现,榆林市酒店中有三家旅馆业上传旅客信息采集质量不合格。对此,支队领导和专管民警会同客服单位上门到三家旅馆,现场为三家旅馆业更换了采集设备。四是协助做好通信费和维护费的收缴工作。针对部分旅馆业单位欠缴通信费影响信息传输的问题,治安支队及时与中国电信、联通、移动和北京博雅公司研究,决定由三个通信部门提供用户每月缴费明细,由客服单位和辖区派出所监督提示,在应缴费用的临界时间前,分别通知旅馆业单位及时交费,保证旅馆业信息系统的畅通运行。
六、强化管控责任,严格奖惩制度。
市局实行案件和责任双倒查机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抽查旅馆的传输数据,台帐规范、前台操作人员熟悉情况、特行证审验法人变更情况、并将抽查情况与旅馆实际住宿人员进行比对。在7月25日至8月3日进行的检查考核中,考核成绩优秀的前三名先进集体和三名先进个人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现金奖励并颁发奖牌证书,对于考评成绩相对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旅馆业主上传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成功抓捕在逃人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及时全面采集传输信息、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不验证登记或不登记住宿的造成逃犯脱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了处罚。
七、 强化系统监控,有效发挥信息系统的最大效能。
在旅馆业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中,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基层公安机关的实战应用效果,治安支队与各县(区)公安局沟通,对系统报、处警方式进行了调整,将接、报警工作指定由市局指挥调度部门负责,按照报警部位,由指挥调度部门下达核查抓捕指令,进一步增加了处警核查效率,旅馆业信息系统为追逃工作发挥了显著作用。2009年9月4日15时许,治安支队接到旅馆业信息系统报警显示:治安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出警在榆林好运兴旅馆207房间抓获一名故意杀人犯。(孟庆寅,男、现年25岁,山东省德州市人。通过网上比对,该孟于2009年8月20日晚,在山东伙同张中梁、王洋将杨华杀害后潜逃,被山东警方通缉),得到公安部和省厅的通报表扬,凸显了旅馆业管理信息化在实战中的效能。9月30日23时许,神木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在惠安宾馆411房间成功抓获因贩卖鸦片5斤的网上逃犯高利明(男,37岁,山西省兴县人)。
2010年11月18日 作者:屈磊 来源:中国警察网